外国人留学中国要求:
(1)、过hsk(汉语水平考试)
(2)、《入学通知书》
(3)、中国有关单位签发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短期留学、进修,在华停留不超过6个月的也需提供这两份文件)
备注:部分学校要求不同,开课后要强制上中国的语言班,这了学校对语言的要求可能低一些。
外国人留学中国要求:
(1)、过hsk(汉语水平考试)
(2)、《入学通知书》
(3)、中国有关单位签发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短期留学、进修,在华停留不超过6个月的也需提供这两份文件)
备注:部分学校要求不同,开课后要强制上中国的语言班,这了学校对语言的要求可能低一些。
留学生回国后应当先办理归国证明,然后进行学位认证。
回国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是用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 况的重要凭证。回国证明的作用?首先,归国证明是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其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另外,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的证明。
办理回国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 普通留学生: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学位证;成绩单;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
二、 校际交换生:护照;外国人登录证;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成绩单、回邮信封。三、 博士后:护照;外国人登录证;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证明、回邮信封。
认证学历
首先,近些年海外假学历证书增多,有一小部分留学生存在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学历认证是一种明确的规范,也是对海外大学资格的肯定,同时还能防止不知情的留学生上当吃亏。
其次,国内公务员考试、资格证书考试和户口迁移等需要认证的单位增多,导致要求办理国外学历认证的个人主见增多。而且,留学生回国工作后的评定职称、申请科研基金、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等各项证明材料中,都需要出具国外学历证明。
办理学历认证的流程
首先出具相关材料。在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过程中,留学生需要准备如下材料:二寸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护照;在国外获得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如果你是中国国籍的话,就要严格按照高考制度。
如果你是日本国籍的话,那就恭喜你了,不需要高考。带上你的成绩单,需要翻译一下。 然后半个旅游签证来中国,挑个你喜欢的学校,付学费就可以了。不过学费很贵。
成绩单、高中毕业证在日本公证,然后直接到所申请学校的外事办申请,前提是外国国籍
如果是中国国籍那就应该参加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了
必须由你的朋友出示邀请书,也就是亲友访问的申请。然后还要你朋友的在职证明,纳税证明,身元保证书,户籍证明,住民票等,到入国管理局要一份申请书一起交到日本法务省等待批准。
探亲访友签证申请者
申请会见在日亲属(有血缘、婚姻三亲等以内关系的)及访友者(除观光),必须具备以下的材料。
注意事项
1. 签证申请时,除特别注明外,请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一份。
2. 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的(材料上如有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
3. 请确认从申请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赴日的预定日(周六、日及本馆休馆日不算)能确保5个工作日后再提出申请。(“申请日”是指签证申请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送进本馆之日。)
4. 审查结果如无问题,从申请日次日起算,除去周六、日及本馆休馆日后第5个工作日发放签证。
5. 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以下材料外提交其他追加材料。
ⅰ 申请人为中国人
1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⑴ 签证申请书 1 份 [ 贴付照片 1 张(竖 4.5 ㎝×横 3.5 ~ 4.5 ㎝) ]
⑵ 护照
⑶ 户口簿复印件(仅限持因私护照的 16 岁以上申请人)
⑷ 亲属关系公证书(只在探亲时提交)
⑸ 表示申请人与邀请人以及身元保证人之间关系的照片、信件的详细材料
(只在访友时提交)
(注1) 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 。
(注2) 户口簿及暂住证上各栏内容 必须与现状一致 。
(注3) 户口簿及暂住证 需出示原件。
2 .日方邀请人提交的材料
⑴ 招聘理由书
(注1) 应由邀请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制成
(例如在日本的子女邀请父母时由在日子女制成) 。
(注2) 如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本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另外提交医
生的诊断书、婚礼地点的预约证明书等说明邀请理由的材料 。
⑵ 停留日程表
3 .日方身元保证人提交的材料
(注 1) 邀请人是以“留学”在留资格现居留于日本,并由在该留学生学校工作的常任教授或助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以下材料中,只要身元保证书和在职证明书 。
(注 2) 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时,除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以外,请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书(记载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的所属部门、在学资格)中的任何一种资料。此时不用提交身元保证书 。
○ 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1] 身元保证书
(注)身元保证人或邀请人与签证申请人有姻戚关系时,如附户籍誊本则更便于审查。
[2] 表示身元保证能力的材料(下列材料中任何之一)
a 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
b 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 2 )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
(注) 均必须记载有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3] 住民票誊本( 需注明全部事项 ,发行后 3 个月以内)
[4] 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 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能作身元保证人的资格,原则上应具有以下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的人员。
a “外交”、“公用”、“永住者”
(注)被抚养者除外。
b “教授”、“艺术”、“研究”、“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 / 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 / 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注 1) 必须是现居日本,在留期间为“ 3 年”的人员。
(注 2) 如果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时,被抚养者除外。
[1]身元保证书
[2]表示身元保证能力的材料(下列材料中任何之一)
a 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课税(或纳税)证明书
b 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 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
(注) 均必须记载有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3]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后 3 个月以内)
[4] 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4 .有关邀请人的资料(只限邀请人和身元保证人不同时提交)
○ 邀请人为日本人时(例如:无职业的人员由其他人做身元保证人时)
[1] 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发行后 3 个月以内)
[2] 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说明职业的文件
○ 邀请人为外国人时(例如:留学生、无收入者等)
[1]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后 3 个月以内的)
[2] 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职业的文件(若是留学生时,需提交在学证明书)